1.
  有關隨身行李損失的索償問題。
     
2.
  A 小姐購有「旅遊保險」。遊歐洲後取道英國直飛香港。在機場輪候登機編座期間,不慎失去行李一箱。更不幸的是,遊歐期間,添置的新衣物及其它物品,大都放在此箱內,估計損失近萬港幣。由於還未註冊登機,航空公司拒絕負責失物。對失物一事,亦不予確認。經 A 小姐幾番爭取下,只獲發一份「收到失物報告」文件而矣。再者,登機在即,A 小姐亦趕不上前往當地警署報失。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只得硬著頭皮登機。回港後,A 小姐立刻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並詳細解釋情況。  
     
3.
  聽說不可購買雙重保險,即使雙重投保,在遇到賠償時亦衹能獲得一份保險賠償,若屬實,對我購有人壽保險的人來說,再購買旅保是否多餘?另一面,倘需要大一點保障應怎辦?  
     
4.
  我有美國戶籍但同時也有香港居留權利當我回美國短居時是否可投購旅遊保險 ?
     
5.
  我到了海外旅遊中途想停留長一點可否把我的旅遊保險期延長 ?
     
6.
  租車自負額保障
     
7.
  缺席重點項目保障
     
8.
  附加人身意外升級保障
     
9.
  如果乘搭凌晨機,投保時應以那一天為出發日期 ?
     
10.
  若出發後希望多留數天繼續遊玩,或因天氣惡劣令原訂回港航班取消而滯留一天,但原先投保的保險期限已過。如想繼續受到保障,怎樣申請延長保障日期?  
     
11.
  如何決定醫療保額
     
12.
  全球緊急醫療支援24小時 On Call
     
     
   
     
1.
  投保時,需認清保單內列明受保及不保事項 。

1.保額 - 各種類「旅保」均設不同最高保額上限。亦在行李中單項物品(如照相機)設有賠償
上限,投保人亦應細心留意。

2.財物 - 一般「旅保」,不承保下列項目:動物、植物、消耗品、汽車(包括配件)、電單車、單車、船隻、馬達、任何其他運輸工具、家庭用品、古董、電腦(包括軟件及其週邊設備)、珠寶手飾、郵票、眼鏡、假牙或義肢、手稿、證券、票據、文件 。

3.風險 - 除因意外導致損失,一般「旅保」不承保下列風險:正常損耗、腐敗、機電失靈或損
壞、清洗、漂染、修理、重建或改裝、發霉、氣壓或氣候改變等帶來之財物損失。當然,亦
不承保因戰亂、內亂等風險。


索償前準備:

1.投保人購買「旅保」時應詳閱有關條文,遇有不明時應徹底查詢。

2.應有選擇地攜帶隨身物品,並留意保單內不保物品。

3.儘量保留物品單據,以茲說明物品年期及價值,這對承保公司評估損失有直接幫助,亦加速索償效率。

4.行李若被發現在機場、航空公司或酒店或搬運公司做處理過程中遺失或損壞,應向有關機構索取損失報告,並交保險公司索償。

5.當遇行劫、盜竊等情況,應立刻(或24小時內)於當地報警。報警文件送交保險公司索償。

意見提供:

1.緊記索償時,証明物品損失的責任是在投保人身上。是故,損失証明包括報警文件或有關機
構發出的承諾負責損失的報告文件是必須性文件,以茲索償。在缺乏上述文件証明下,承保
公司通常不會接受索償的。

2.承保公司亦不會接受因投保人疏忽大意下遺失財物的索償。
 
     
   
     
   
     
2.
  賠償處理過程:

1.A 小姐的個案,不能獲取保險賠償。 理據如下:A小姐失物而未能提供當地警署報失文件,不
能符合保單條件 -《投保人須在遇竊∕劫後24小時內向當地警署報失。索償時亦須提供當地警
署報案文件》,算違約論,故不獲賠償。

2.奈何 A 小姐的遭遇確可理解,亦值得同情。A小姐失物後,曾努力尋找有關方面確認失物,惟
礙於環境及時間緊迫,迫於無奈,無法履行保險條件。是故,保險公司起用「酌情權」處理。
酌情賠償 A 小姐部份損失。

上述提到「酌情」一詞(EX-GRATIA),是保險業內一種處理賠償的極旱見辦法。所謂「酌情」,是離開法理依據以外的一種純商業或朋情上的考慮。

對保險公司而言,並不是一種責任或義務。投保人是無權要求保險公司行使「酌情」的。即使保險公司以「酌情」方式處理,亦不能誤導為承諾賠償的先例。

意見提供:

1.旅遊時,應小心看管財物。 無看顧情況下失物,有違保險條件,不獲保險賠償。

2.遇竊∕劫後,應於24小時內到當地警署報案,索償時,須提供報案文件。

3.盡量保存購物單據,方便在索償時有利於說明損失金額。
 
     
   
     
   
     
3.
  保險的作用,是賠償投保人在意外中的實際損失,故在處理財物和人命賠償時有不同原則。

財物賠償,是按損失時的價值為準,是故即使購買的保額高於財物損失時的價值亦祇得到實際損失的賠償。

又,遇有雙重投保的情況時,涉及賠償的有關保險公司,亦祇會按各自的標準賠償。例:投保人分別向 A 、 B 公司投保同一財物,保額同為一百萬,在遇到財物全損時,實際損失一百萬,那 A 、 B 公司則按各自標準比例賠償,賠額五十萬,投保人共收一百萬賠償。

過高投保額或雙重投保,對保障財物而言,衹屬浪費。人命損失,在賠償時,理論上是不可估量的,因人命是無價的。是故,並沒有雙重投保或過高保額的限制。

當然,承保公司有權拒絕雙重投保或過高保額。旅遊保險除保障人身意外亦提供財物保障。

同上理,人身保障是不受雙重保險影響的 ( 注意 : 承保公司一般不會接受同一投保人同時購買兩份旅保的 ,原因是避免風險過份集中 。) 旅保的財物保障部份 ,則受上文原則影響。
例 : 倘投保人巳事前購有個人財物險或醫療保險 , 在投保旅保時應作聲明。當然 ,最穩妥還是向專業的保險代理人資詢。
 
     
   
   
       
4.
  「教安心旅遊保險」計劃並無國籍限制,但被保人仕必須以香港為原居地,亦即以香港住址為旅程起點,及以香港住址為旅程終點。倘旅程終點為海外﹝即香港領土以外﹞任何地方,則視為
「單程旅程」,本計劃不能受保。又倘旅程起點為海外,本計劃亦不能受保。 請留意,同行的親屬,倘亦受保於本計劃內,亦須在香港居住。


「保險定義」內 2.3條,例明:

「旅程」﹝除第九部即本保單簽發時即時生效外﹞指當被保人離開其住所啟程離港至本保險單內述的目的地﹝或多個目的地﹞。旅程止於被保人歸返香港住所或本保單內說明的屆滿日期﹝以先發生者為準﹞。

保險原理:

一般旅遊保險,均說明被保人必須以香港為原居地,理據如下:

1.保險公司精算風險成本時,無論在醫療費用,運費等,均以香港的運作成本水平來衡量。倘被保人因意外身體受傷,需遣返原居地繼續就診﹝若原居地在海外的話﹞,又或自行返扺海外原居地就診,保險公司無從預估賠償損失,故無法受保。

2.保險單以香港法律為依據的效力,亦有可能因被保人身在海外原居地的相抵觸的法律,產生混淆,無法執行,故亦無法受保。

3.倘被保人的旅程起點於海外,其所處的港口狀態、設施,保險公司很難一一評估,無法受保。
 
       
   
   
       
5.
  根據「保單條件」計劃 5.11( 保險保障 )的規定第:

保險單一經簽發,保險保障將不能續保,不能批註及不能取消。

除非遇到如第定義 2.2 條內所述情況:

當旅程不可避免發生延誤時,受保期將自動延長最多十天 。

所謂不可避免發生延誤的申訴理由,如航班延誤,或因意外受傷,不能行程等。倘因閣下個人喜好,決定延長行程,保險公司不能接受。


保險原理:

保險公司在接受投保時,乃根據投保書內提供的旅程地點、時閒、及性質釐訂保費和保險條件。倘中途延長行程,可造成額外風險,如航班接駁,運輸,住宿等問題,超出了原有估計的風險,故不能接受。

另,倘額外加插其他旅遊目的地,而該等地方又屬高危區的話,這有違原來保險的承保原意,對保險公司造成不公平,亦不能接受。

此外,若保險公司容許無限次中途延長保期的話,必需大幅增加保費,失了旅遊保險的價廉、短暫而全面的保障服務。

意見提供


倘有意延長旅程,應投保時安排長一點保期,有傋無患卻所費不多。
 
       
   
     
       
6.
  自駕遊愈來愈 普及,任何人只需持有國際 駕駛執照,便可在外地享受自由自主的旅程!但要留意的是外地租車所需的汽車保險往往包括自負額。若不幸發生意外,雖然一般可按租車協議中包含的保險單得到第三者責任及車輛損毀保障,但汽車受損的自負額便需自行承擔,令旅遊支出大失預算 !

若出租車輛在駕駛途中發生碰撞、被偷走或遭到損毀,旅遊保險的租車自負額保障便會為受保人承擔當地汽車保險的自負額。而一般出租車輛如私家車及露營車均包括在保障範圍內。

但要注意的是酒後駕駛或將車輛交由無當地 有效駕駛執照人士駕駛,一般都是不受保障的!

 
   
     
       
7.
  特別節目如世界盃球賽、世界博覽會、音樂會或舞台劇,總需要預早訂購入場券。入場券價錢亦因一票難求而大大提高,每個節目動輒數百元至過千元!萬一遇上突發事故不能出發,除損失機票及酒店訂金外,這些預訂的旅遊節目門票亦無法退回,帶來雙重損失。

缺席重點項目保障往往成為一個額外保障,針對價錢較高的節目提供保障。多種娛樂、遊覽及比賽門票費用基本上都包括在保障範圍內,例如:演唱會、大型運動賽事、主題公園、博物館及旅遊景點入場券等。即使遇上天然災難、感染傳染病或親友病危等突發意外而需要取消或縮短旅程,已預付的門票費用也獲保障,可大大減少損失 !
 
       
   
     
       
8.
  旅遊保險的個人意外保障通常為受保人提供意外死亡、永久性完全癱瘓、喪失視力、四肢失去功用及不能治療的精神失常等保障。但要注意的是較輕微的損傷如部份手指或腳趾失去功能及燒傷等一般並不包括在保障範圍內。

有見及此,現時有部份旅遊保險可讓受保人根據需要,自選升級個人意外保障。一般只需附加數元便會得到更週全的保障,將手指、腳趾及燒傷等不同嚴重程度的永久傷殘都納入保障範圍內,以防萬一。選擇升級至更全面的人身意外保障,所費有限,切勿因小失大!
 
       
   
     
       
9.
  一般旅遊保險保單所保障的旅程是指由投保人離開住所直接啟程至離港地點(例如:機場),再出發到目的地旅遊,然後旅程完畢後返港,抵港後由機場直接回到住所為止。

其中的「個人意外保障」及「行李損失保障」可保障由住所出發往機場途中的人身意外及財物損失。假設不幸由住所出發直接前往機場途中遇到交通意外而導致永久傷殘,受保人可獲得賠償。

如果受保人需要早一天的晚上出發到機場,在申請旅遊保險時,應該以出發到機場該晚作為出發日期。例如陳先生會在9月11日凌晨乘搭飛機到韓國,飛機的起飛時間是凌晨12:30,但由於他前一天(即9月10日)晚上9:30便需要由住所出發到機場,所以投保書上填寫的起保日期應該是9月10日。為了得到更全面保障,投保時緊記要以從住所出發當日作為旅遊保險起保日 !
 
       
   
     
       
10.
  若果因為天氣惡劣導致航班取消而需要延期返港,由於是受保人無法避免的原因,旅遊保險通常會免費自動延長保障。一般延長期限最長為10天。在這情況下,受保人無需向保險公司申請延期亦可繼續得到保障。

但如果是基於受保人的個人意願而自行決定多留數天繼續遊覽,而並非因為無法避免的原因而需要延長保障日期,受保人必須在保障期屆滿前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保險公司會按個別情況而決定是否接納旅遊保險延期申請。

此外,經常外遊的「旅遊一族」可考慮投保全年性質的旅遊保險。在保單一年保障期內的所有旅程都無需預先申報旅程日期,只要每次旅程日數不超過保險公司預設的上限便自動受保,省卻因上述情況而需要在旅途中向保險公司申請延期的手續,更多時間享受旅程。
 
       
   
     
       
11.
  一般旅遊保險的醫療項目會依據當時情況保障受保人於旅途中因病或意外受傷而於海外接受治療及其後回港覆診的醫療費用,如醫生診治、藥物、手術、護理及使用醫療設備等費用。部份保險計劃的保障範圍更擴展至中醫、針灸及跌打的治療費用!

選擇醫療保額時,除了考慮目的地的醫療消費水平外,還要參考旅遊行程及地區的環境等因素。 若從 消費水平 方面衡量,到加拿大探親與北上回鄉探親比較,由於兩地生活水平不同,所需醫療費用也不一樣。到訪加拿大相比到中國大陸需要更高的醫療保障額。

如果從行程內容方面考慮,去馬爾代夫參加水肺潛水活動相對於到東京逛街購物,參加水肺潛水活動風險較高,應考慮購買較高的醫療保額,以確保發生意外時有足夠的保障。


當然,以上只是一些參考例子,凡事應作最好準備,記得出門前為自己選擇一個切合個人需要及預算的旅遊保險計劃,以備不時之需。
 
       
   
     
       
12.
  「24小時緊急醫療支援」是保險公司透過海外緊急救援機構提供給受保人的服務。一般包括:緊急醫療撤離、緊急醫療護送返港、入院保證金、子女護送、家屬探望及遺體運返等費用。若受保人需於海外留院,救援機構職員更會充當橋樑角色,向家人提供病人的最新醫療情況。另外,24小時支援熱線亦可於全球各地提供旅遊資訊及其他轉介服務。

對於經常出差或喜歡旅行的會員而言,這是項貼心保障。當在國外遇到緊急事故時,無論身處何地,隨時都可得到最適當的協助!猶如有一個全天候專責應付緊急事故的管家一樣,令您旅途倍感安心。

出發前,最好先仔細閱讀保險公司提供的 24小時緊急醫療支援內容,並隨身攜帶緊急熱線號碼。24小時緊急熱線一般都是免費的,但留意需要使用受話人付款方式致電,該通話費用才會由救援機構支付。

在要求協助時,應清楚說明受保人的姓名、保單號碼、受傷或病患情況、主診醫生的資料、現時的位置及聯絡方法等,以便救援機構處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