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續領車輛牌照
  2) 續領車輛牌照所需文件
 
  續領車輛牌照
 
車輛牌照現在可於牌照期滿前 4 個月內換領,除了 親臨及 郵遞
續領外,運輸署更提供網上續領車輛牌照服務及 24 小時電話預
約服務 (852)3763 8080 ,會員將可透過網頁續領牌照或電話預約
登記,減少輪候時間。

申請時,填寫續領車輛牌照申請表格,連同應繳費用及有關的
證明文件,一併交回辦理。
 
但逾期申領,由原有牌照屆滿日期起至牌照生效日止必須繳交
附加費,這個費用是按每日加收一年應付牌費的 0.33% 計算。
 
 

 
  續領車輛牌照所需文件
 

1. 住址證明的正本或副本

 

2. 有效的第三者保險單或臨時保險單 (Cover Note) 正本或副本;

 

3. 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

 

4. 車輛登記文件正本(牌簿);

  5. 如果車輛需要接受檢驗,須出示「機動車輛全面檢驗及格證書」或「汽車機械及格證書」或「汽
  車機械及格證書」